关于做好我市2024年普通高中补录工作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4/7/23 23:53:40 分类: 信息公告 来源: 汕尾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浏览次数:
根据《关于印发<汕尾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>的通知》《汕尾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4-2025学年度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》精神,为确保完成2024年我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任务,经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,决定对未完成招生任务的部分普通高中学校开展补录工作。现就2024年汕尾市普通高中学校补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补录条件
1.凡参加我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被任何学校(含五年一贯制高职院校、普通高中学校)录取,中考分数达到480分以上(含480分)的在库未录考生,均可参加普通高中学校补录。
2.补录范围划定。
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全市补录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划分为四大片区:一是市城区、红海湾区片区;二是陆丰市、华侨区片区;三是海丰县片区;四是陆河县片区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只面向所在片区在库未录考生开展补录工作。
二、补录学校及补录计划
根据我市中考招生有关文件规定精神和我市普通高中录取缺档情况,经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领导小组审定,下达补录计划(见附件)。
三、志愿设置和填报
1.补录志愿设一个批次共3个志愿栏。
2.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领导小组将于7月24日14时至27日24时开放“汕尾市中考中招管理系统(网址:http://swzk.sincci.net/)”给考生填报志愿。符合补录条件且有参加补录意愿的考生,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重新填报志愿,并对所填报的志愿负责。
四、补录办法
1.补录填报志愿结束后,以“分数优先、遵循志愿、不设级差”的原则,按补录学校的补录计划进行录取。
2.各补录学校的补录投档计划数末位出现多位考生总分相同的,一并录取;补录投档计划仍未完成的,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。
五、补录结果公布
各考生补录取结果于7月29日后可在I汕尾查询。
六、补录考生注册
各补录学校要在7月31日前通知本校补录上线考生于8月4日前到录取学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。对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补录学生,视为自愿放弃普通高中录取资格。
七、其他事项
1.各地各相关学校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,让广大考生和家长知悉普通高中补录工作。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、初中学校要及时细致指导考生做好补录志愿填报等工作。
2.各地各补录学校要热情接待来访考生和家长,耐心宣传、解释招生政策和规定,认真就地处理信访问题,及时反馈情况,不得敷衍了事。
3.参加补录的考生,必须充分了解各补录学校的住宿情况和收费情况,谨慎选择填报补录学校。各补录学校咨询电话见附件。
汕尾市教育局
2024年7月23日